展示 12.1
認證
本人,Young-Shub Kim,證明:
1. | 我已閱讀過這份年度報告,其表格爲: 20-F 於Kt Corporation; |
2. | 基於我的知識,本報告不包含任何不實陳述或忽略闡明必要的重要事實,以使所做的聲明在製作該等聲明的情況下,在本報告涵蓋的期間內不誤導; |
3. | 基於我的知識,本報告中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以所有重要方面公允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截至本報告中所呈現的期間; |
4. | 公司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據《交易所法案規則》定義 爲確保來自公司以及其合併子公司的重要信息在編制本報告期間被其他實體及時通報給我們,我們設計了這樣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們的監督下引起了這樣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設計; 和 爲了提供合理的保證,以確保遵循普遍公認的會計準則,以供外部目的編制財務報表,我們設計了這樣的內部控制過程,並在我們的監督下引起了這樣的內部控制過程的設計; 對公司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進行了評估,並在本報告中根據這樣的評估提出了我們關於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截止到本報告所述的期間的結束;並 13a-15(f) 和 適用於《交易所法》第15條15(f)文件所定義的披露控制措施和程序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公司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我,在最近一次對財務報表內部控制過程進行評估基礎上,向公司的核數師和公司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履行等效職能的人員)披露了: |
(a) | 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設計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確保與公司及其合併附屬公司相關的重要信息被其他機構內部人員及時告知,特別是在準備本報告的期間; |
(b) | 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者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設計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以提供關於財務報告可靠性和根據普遍接受的會計準則爲外部目的編制財務報表的合理保證; |
(c) | 評估了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闡明瞭我們對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根據這種評估,作爲本報告涵蓋期結束時披露; |
(d) |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在年度報告涵蓋期間發生的影響公司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的任何變化,該變化對公司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產生了重大影響,或者有合理可能產生重大影響; |
5. | 公司的另一位認證主管和我已根據我們對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的最新評估,披露給公司的核數師以及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執行類似職能的人員): |
(a) | 所有可能會對公司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內部財務報告設計或操作中的重大缺陷和重大弱點; |
(b) | 涉及公司內部財務報告控制具有重大作用的管理人員或其他員工的任何欺詐,無論其是否重大。 |
日期: 2024年4月30日
YOUNG-SHUb KIM |
Young-Shub Kim 代表董事及 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