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12.1
302認證
我,Giuseppe Turchiarelli,證明:
1. | 我已審閱Enel Chile S.A.的20-F表格的年度報告; |
2. | 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中包括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充分、真實反映了本報告中所列舉的期間內註冊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 |
3. | 根據我的了解,財務報表和本報告所包含的其他財務信息,是否在全部方面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情況,取決於本報告所呈現期間的情況; |
4. | 公司的另一位認證官員和我負責爲公司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規則13a-15(e)和15d-15(e)中定義的那樣)和內部控制財務報告(如《交易所法》規則13a-15(f)和15d-15(f)中定義的那樣),並有: |
(a) | 根據我們的監督,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程序,或者促使這種披露控制程序的設計,以確保那些實體內的他人向我們披露與公司(包括其合併子公司)有關的重要信息,特別是在準備此報告的期間; |
(b) | 設計了這樣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或在我們的監督下促使這些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的設計以依據普遍公認會計原則爲外部目的可靠地報告財務情況和編制財務報表,以提供合理的保證; |
(c) | 評估了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根據這樣的評估,對本報告所涵蓋的期末之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進行了總結; |
(d) |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在年度報告所涵蓋的期間內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所作出的任何變更,這些變更已經或者可能對公司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產生重大影響。 |
5. | 公司的另一位認證主管和我,在最近一次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評估中,已向公司的核數師和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執行類似職能的人員)進行了披露: |
(a) | 所有設計或內部控制運營中的重大缺陷和重要漏洞,可能會對公司記錄、處理、概述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以及 |
(b) | 任何欺詐行爲,無論是否重要,涉及到在公司內部控制財務報告中具有重要作用的管理人員或其他員工。 |
日期:2024年4月30日
/s/ 朱塞佩·圖爾基亞雷利 | |
朱塞佩·圖爾基亞雷利 | |
臨時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