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12.1 4 ea020464801ex12-1_lion.htm CERTIFICATION

展品12.1

 

首席执行官证明书根据《萨班斯 - 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

 

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第302节规定

 

我, 王春宁,声明:

 

1. 我已经审阅了狮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20-F表格;

 

2.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充分、真实反映了本报告中所列举的期间内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3. 根据我的了解,财务报表和本报告所包含的其他财务信息,是否在全部方面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取决于本报告所呈现期间的情况;

 

4. 公司的另一位认证官员和我负责为公司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规则13a-15(e)和15d-15(e)中定义的那样)和内部控制财务报告(如《交易所法》规则13a-15(f)和15d-15(f)中定义的那样),并有:

 

(a)我们设计了此类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监督其他实体的设计,以确保在准备此报告期间将涉及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告知我们;

 

(b)设计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使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得到设计,以便根据普遍公认的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提供合理保证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c) 评估了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这样的评估,对本报告所涵盖的期末之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进行了总结;

 

(d)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年度报告期间发生的任何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的会计报告的变化,这些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产生实质性影响或有可能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以及

 

5. 公司的另一位认证主管和我,在最近一次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中,已向公司的审计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类似职能的人员)进行了披露:

 

(a)所有板块 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设计或操作中存在的所有差错和重大弱点,这些弱点可能会对公司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且

 

(b)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方面扮演重要角色的雇员的欺诈行为,无论涉及是否重要。

 

日期:2024年4月30日

 

通过: /s/Chunning Wang  
姓名:Luisa Ingargiola 王春宁  
标题: 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