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6 psn-ex32_1.htm EX-32.1 EX-32.1

附件32.1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采纳的18 U.S.C. 第1350节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帕森斯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人Carey A. Smith,公司首席执行官,根据《18 U.S.C. § 1350》,并依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特此声明:

(1)
本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2)
报告中的信息在所有方面均如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

 

日期:2024年5月1日

通过:

/s/ Carey A. Smith

Carey A. Smith

首席执行官

 

 

根据第906条的规定,本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已提供给公司,将由公司保留并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提出请求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