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3 ex31-2.htm

 

展览 31.2

 

根据规则13a-14(a)的要求获得认证

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案

 

我,Craig Glynn,证明:

 

  1. 我 已审阅过enVVeno医疗公司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
     
  2. 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未包含任何虚假陈述或遗漏重大事实,使得这些陈述在制定时照著的情况下,在这份报告涉及的时期内变得具有误导性;
     
  3. 根据我的知识,包括在本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正确地呈现了申报者截至所呈现期间的财务状况、营运结果和现金流量;
     
  4. 申报人的另一位签署官员和我负责为申报人建立和维护揭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所定义的)以及内部控制报告(如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所定义的);

 

  (a) 根据我们的监督,设计了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让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以确保有关申报人(包括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被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士在这份报告准备期间内告知我们;
     
  (b)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或导致设计对财务报告进行内部控制,以便为符合通用会计原则的外部目的准备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
     
  (c) 根据这样的评估,评估了登记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在本报告期末报告了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
     
  (d) 在此报告中,披露了公司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有任何改变且能或有可能对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构成实质性的影响的,发生于公司最近的财政年度季度内(对于年报则是公司第四财政年度季度);且

 

  5. 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申报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已向申报人的稽核师和董事会董事会(或履行同等职能的人)进行了披露:

 

  (a) 所有板块中,所有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之设计或操作存在的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都可能对登记人记录、处理、概述和报导财务信息的能力造成不良影响;且
     
  (b) 任何牵涉登记人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重要角色的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的欺诈活动,无论是否重要。

 

2024年5月8日   Craig Glynn
  名字: Craig Glynn
  职称: 首席财务官
    (财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