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4 usfd3302024ex311.htm EX-31.1 Document

展品31.1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案規定13a-14(a)進行認證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302條通過的其他規定
我,David E. Flitman,證明:
1. 我已審閱了US Foods控股公司的第10-Q表格季報;
2.根據我的知識,本報告不包含任何關於重大事實的不實陳述或遺漏未能在制訂陳述時必需的重大事實,並且在所涉及期間,根據當時的情況,所作的陳述沒有誤導性;
3.基於我的知識,本報告中包括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完整、真實地反映了登記者在本報告中呈現的時期內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
4.我們和註冊人的其他認證官員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據交易所法案規則13a-15(e)和15d-15(e)的定義)和內部控制過財務報告(根據交易所法案規則13a-15(f)和15d-15(f)的定義),並:
(a)根據我們的監督設計了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使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在我們的監督下得到設計,以確保把與註冊公司(包括其合併子公司)有關的重要信息由這些公司的其他人員傳達給我們,特別是在編制本報告的期間;
(b)根據我們的監督,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致使這樣的內部控制被設計,以便提供合理保證,確保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以及按照普遍接受的會計原則爲外部用途編制財務報表;
c) 評估了註冊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根據該評估在此報告中表達了我們對該期間末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在註冊公司上一個財政季度內(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爲註冊公司的第四個財政季度),對註冊公司的內部財務控制產生了實質性影響或有合理可能產生實質性影響的內部財務控制變化。
5.註冊商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我已經根據我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披露,向註冊商的核數師和董事會董事 (或執行等效職能人員):
(a)所有重大缺陷和對於內部控制的設計或操作構成的重大弱點,這些缺陷或弱點可能會對公司的記錄、處理、彙總和發佈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負面影響。
(b) 任何涉及管理層或其他在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員工的虛假行爲,無論是否重大。
日期:2024年5月9日
/s/大衛·弗利特曼
David E. Flitman
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