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采纳的18 U.S.C. 第1350节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与2024年3月31日结束的Iterum Therapeutics公差(“公司”)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有关,在本日提交美国证券交易所的文件中,签名人Corey Fishman,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采用,特此证明,据他所知,本日日期:
日期:2024 年 5 月 1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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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s/ Corey Fishm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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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里·菲什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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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 |
本证书附随于与之相关的10-Q表格,并不被视为在《证券法》及修订版1933年或修订版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无论是在10-Q表格日期之前还是之后)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作为Iterum Therapeutics plc任何报告的组成部分。不论此类报告中包含何种普通附录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