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ea020514001ex31-1_skgrowth.htm CERTIFICATION

展品31.1

 

首席執行官證明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規則13A-14(a)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302(a)條規定採用的方式執行

 

我,Richard Chin,證明:

 

1.我已經審查了Sk Growth Opportunities Corporation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第一季度10-Q報告;

 

2.基於本人所知,該報告中不包含任何虛假聲明或遺漏必要的重大事實而導致該報告中的言論在製作該報告的情況下引人誤導,涵蓋此報告的時段;

 

3.基於本人所知,該報告中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以所有相關方面公正地呈現該註冊者的財務狀況、業績和現金流,涵蓋此報告中所述的時間段;

 

4.註冊人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程序(如交易所法規13a-15(e)和15d-15(e)中定義的)以及負責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如交易所法規13a-15(f)和15d-15(f)定義的)並已經:

 

a。在我的監督下設計這樣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導致這樣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與登記機構相關的重要信息,特別是在準備本報告的期間,通過這些實體內的其他人向我們知曉;

 

b。(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第33-8238/34-47986號和33-8392/334-49313號新聞稿省略了該段落);以及

 

c.評估了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根據這種評估的結果,作出了我對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截至本報告所覆蓋的期末。

 

d.在本報告中披露了登記人在最近的財政季度內發生的任何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實質性或有合理可能對內部控制造成實質影響的變化;及。

 

5.根據我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註冊企業的另一認證官員和我已向註冊企業的核數師以及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履行同等職能的人員)進行了披露:

 

a。有關內部控制財務報告的設計或操作的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這些缺陷或弱點合理地可能會對註冊人記錄、處理、概括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負面影響;和

 

我們將附件1「比較的特徵」與附件A上顯示在最終數據文件上的對應信息上的更新後的數據文件進行比較,發現該信息一致。涉及管理或其他在註冊人內部控制財務報告中具有重要作用的僱員的任何欺詐行爲,無論是否重要。

 

日期:2024年5月15日

 

  作者: /s/ 理查德·欽
    理查德·欽
    首席執行官
    (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