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 31.2
認證
我,Krishnan Krishnamoorthy,證明:
1. | 我已審閱Quality Industrial corp.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季度報表10-Q; | |
2. | 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中包括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充分、真實反映了本報告中所列舉的期間內註冊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 | |
3. | 本註冊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會負責建立和維護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如證券交易法規則13a-15(e)和15d-15(e)所定義)並且已經: | |
4. | 註冊申報人及其他負責認證的主管與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第13a-15(e)和15d-15(e)規定)以及內部財務報告控件(如《交易所法》第13a-15(f) 和15d-15(f)規定) | |
a. | 我們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與註冊人(包括其合併子公司)有關的重要信息在準備本報告期間,尤其是該期間內被其他實體知悉; | |
b. | 我們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以在符合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的外部目的下提供關於財務報告和財務報表的可靠保證; | |
c. | 我們評估了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根據此評估基於報告期末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做出了結論; | |
d. | 在這份報告中披露了在報告期內發生的公司內部財務報告控制方面的任何變化,這些變化對公司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產生了重大影響,或者有可能對公司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產生重大影響;和; | |
5. | 公司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根據我們對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已向公司的審計員和董事會董事會(或執行相同職能的人員)披露; | |
a. | 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或操作中存在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這種缺陷和弱點有可能對本註冊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並且 | |
b. |
涉及在公司內部控制中擔任重要角色的管理人員或其他僱員的任何欺詐,無論是否重大。 |
Quality Industrial Corp. | ||
日期:5月15日th, 2024 | 通過: | /s/ Krishnan Krishnamoorthy |
Krishnan Krishnamoorthy | ||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首席財務官(首席會計和財務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