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报表31.2
根据信安金融官员的认证
证券交易法规13a-14(a),
根据所采取的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
我,安德鲁·西姆斯,作证:
1. 我已经审阅 Plus Therapeutics, Inc. 的第10-Q季度报告;
2.根据我的知识,该报告没有包含任何不真实的实质事实陈述或忽略陈述一个必需的实质事实,使得这些声明根据这份报告覆盖的情况不误导;
3.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括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基本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呈现了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截至本报告期末,并且针对本报告期间。
4.公司的其他认证官和我负责为公司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据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的定义)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5(f)和15d-15(f)的定义),并且:
(a)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了这样的披露控制程序,以确保特别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关于注册公司(包括合并子公司)的实体信息已经为我们所知;
(b)设计了这样的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了这样的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程序,以便根据通行的会计准则为外部目的提供财务报表的可靠性的合理保证;
(c)评估了注册公司的披露控制程序的效力,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该等评估,对披露控制程序的效力,至本报告所涵盖的期末,作出了结论;和
(d)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报告期内发生的会计期间(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注册人的第四个会计期)对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可能对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变化;和
5.公司的其他认证官和我已根据我们最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披露给公司的审计师和公司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相应职能人员):
(a) 所有在设计或操作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有可能对注册人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和
(b)涉及在注册公司内部控制中拥有重要角色的管理层或其他雇员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为实质问题,
日期:2024年5月15日 |
/s/ Andrew Sims |
Andrew Sims |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