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1.2
首席会计和首席财务官证书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14(A)条和15D-14(A)条,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302条的规定进行采纳
我,戈登·罗斯,特此证明:
1. | 我已审查了Roth CH Acquisition V Co.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季度报告(表格10-Q); |
2.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含任何虚假重要事实或遗漏陈述使得在考虑该报告的相关情境下,本报告所作的陈述不具误导性; |
3.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含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反映了注册单位截至报告中所呈现的期间内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现金流; |
4. | 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负责为注册人建立和维护披露控件和程序(如在交易所法规则13a-15(e)和15d-15(e)中定义)以及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如在交易所法规则13a-15(f)和15d-15(f)中定义); |
5. | 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根据我们最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已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注册人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等效职能的人员)披露了相关信息: |
日期:2024年5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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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戈登·罗斯 |
| 戈登·罗斯 |
| 首席财务官 |
| (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