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32.1
根据以下内容进行认证
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节
根据以下规定采用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第906节
根据2024年3月31日结束的季度期间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Roth CH Acquisition V Co.(以下简称“公司”)的10-Q表格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我们,Byron Roth和John Lipman,公司共同首席执行官及董事会共同主席,依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第906条,根据18 U.S.C. §1350,也就是我们所知的最佳情况:
日期:2024年5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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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拜伦·罗斯 |
| 拜伦·罗斯 |
| 首席执行官兼董事会联席主席 |
| (首席主要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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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约翰·利普曼 |
| 约翰·利普曼 |
| 联合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联合主席 |
| (联合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