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rocl-20240331xex32d1.htm EX-32.1

展品32.1

根据以下内容进行认证

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节

根据以下规定采用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第906节

根据2024年3月31日结束的季度期间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Roth CH Acquisition V Co.(以下简称“公司”)的10-Q表格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我们,Byron Roth和John Lipman,公司共同首席执行官及董事会共同主席,依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第906条,根据18 U.S.C. §1350,也就是我们所知的最佳情况: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且

2.报告中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

日期:2024年5月15日

/s/ 拜伦·罗斯

拜伦·罗斯

首席执行官兼董事会联席主席

(首席主要执行官)

/s/ 约翰·利普曼

约翰·利普曼

联合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联合主席

(联合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