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 32.2
根據以下內容進行認證
美國法典第18章第1350節
根據以下規定採用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第906節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修訂版)第13a-14(b)條的規定,以及美國法典第18卷第63章第1350條(18 U.S.C. §1350), S. Farhan Naqvi,iLearningEngines, Inc.的財務長兼財務主管(「公司」),在此證明,根據他所知:
1. | 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季度報告(表格10-Q),附帶本認證作爲附件32.2("定期報告"),完全符合交易所法第13(a)節或第15(d)節的要求;及 |
2. | 定期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 |
鑑於此因此,下方簽名人已於2024年5月16日簽署此文。
/s/ S. Farhan Naqvi | |
S. Farhan Naqvi | |
財務長和財務主管 | |
(信安金融及會計主管) |
「本認證與所涉及的表格 10-Q 一併附上,不視爲已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並且不得引用到公司根據1933年證券法(經修訂)或1934年證券交易法(經修訂)的任何申報文件中,無論該申報文件在表格10-Q日期之前或之後做出,無論該申報文件中包含任何一般性併入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