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ef20026954_ex32-1.htm EXHIBIT 32.1
附件32.1

證明
18 U.S.C. 1350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章)

關於富凱特影響收購公司("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季度報告,根據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報告")的第10-Q表格,我,公司首席執行官卡爾·斯坦頓,依據薩班斯-豪利法案2002年第906條增加的18 U.S.C. § 1350條款作證,據我最好的了解:


1.
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以及


2.
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實地反映了報告期內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日期:2024年5月20日
通過:
將於2024年7月23日舉行


Carl Stanton


首席執行官


簽名:/s/ Ian L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