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的阐述
首席执行官和财务主管
根据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做法,18 U.S.C.第1350节说明:
根据采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New Providence Acquisition Corp. II(下称“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季度 10-Q报告,如今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下称“报告”),我,Gary Smith,作为公司的首席执行官 兼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员,根据《18 U.S.C.第1350节》以及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节采纳的规定,据我所知,特此认证:
1. | 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订的《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且 |
2. |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现了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和所涉周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2024年5月21日。 | 通过: | Gary Smith |
Gary Smith | ||
行政总裁和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员 | ||
(首席执行官兼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