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4年5月22日提交美國證券交易所的文件
註冊編號333-
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S-8 表格
根據1933年證券法的登記聲明
根據1933年證券法
西維斯健康 公司
(依憑章程所載的完整登記名稱)
特拉華州 公司註冊或組織) |
05-0494040 (I.R.S. 僱主 身份證號碼) |
一個 CVS 驅動器
華盛頓州伍恩索克特 02895
(主要行政辦公室的地址,包括郵遞區號)
西維斯健康公司2017年激勵補償計劃
(計畫的完整標題)
Thomas F. Cowhey
執行副總裁暨致富金融(臨時代碼)財務長
西維斯健康有限公司
一 CVS Drive
Woonsocket,RI 02895
(401) 765-1500
(代理服務的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包括區號)
帶副本到:
多琳 ·E· 莉蓮費爾德,教授。 艾倫·奧弗里·希爾曼斯特林美國 LLP 列克星敦大道 599 號 紐約州紐約州 10022 (212) 848-7171 |
請勾選相關核選方塊,以表明申報人是大型加速核准檔案人、加速核准檔案人、非加速核准檔案人、較小的報告公司或新興成長型企業。請參閱《交易所法案》第1202號規則中“大型加速核准檔案人”、“加速核准檔案人”、“較小型報告公司”和“新興成長型企業”的定義。
大型加速歸檔人 |
þ | 加速歸檔人 | ¨ |
非加速歸檔人 | ¨ | 小型報告公司 | ¨ |
新興成長型企業 | ¨ | ||
若為新興成長型企業,應勾選此選項,若註冊者選擇不使用根據證券法第7(a)(2)(B)條款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訂後的財務會計標準的擴展過渡期符合要求。 ¨ |
解說說明
本《S-8表格登記申明》(「本申明」)涉及西維斯健康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即一家特許證券交易所註冊的特拉華州公司的普通股,每股面值為0.01美元(「普通股」),可能向公司2017 年激勵補償計劃的參與者提供出售。2017年5月10日,申請人已根據《S-8表格》(檔案號碼:333-217853)向證券交易委員會(「委員會」)提交登記申明,登記普通股可在計劃下發出;而2020年5月19日,申請人根據《S-8表格》(檔案號碼:333-238507)提交登記申明,以在計劃下註冊額外普通股(總稱為「以前的登記申明」)。根據S-8表格的E條一般指示的要求,本申明檔案是為了註冊計劃可發行的額外3350萬股普通股。以前的登記申明的內容已根據本申明修訂或補充後納入本申明中。 申請人已提交檔案號碼為333-217853的S-8表格登記申明書。 申請人已提交S-8表格登記申明書,檔案號碼為333-238507,以註冊計劃下的額外普通股。 申報人以S-8表格(文件號碼333-238507)提交了註冊聲明書。 為了註冊計劃可發行的額外普通股,根據S-8表格的E條一般指示的要求,本申明檔案被提交。將以前的登記申明作為參照,除根據本申明所進行的修訂或補充外,其內容已被納入本申明中。
第I部分
第10條(a)款招股章程所需資訊
本表格S-8第I部分指定資訊所載文件將根據1933年證券法(修訂版)(「證券法」)第428(b)(1)條的規定發送或交給參與該登記聲明書所覆蓋計劃的參與者。此類文件無需作為本登記聲明書的一部分或根據證券法424條的規定作為招股書或招股書補充資料提交給委員會。這些文件和根據本登記聲明書第II部分項目3所收錄的文件結合在一起,構成符合證券法第10(a)條要求的招股書。
第二部分
在註冊聲明中要求的資訊
项目3。 | 按參照融入文件。 |
根據證券法案和1934年修正案(“ 1934年法案”),本公司向委員會提交的以下文件已通過參考并納入本文件:
(a) | 公司於2023年12月31日結束的財政年度提交給委員會的年度報告,即基本報表2023 Form 10-K; 公司於2024年3月31日結束的季度期間提交給委員會的季度報告,即基本報表Form 10-Q,其中包含未經審核的中期財務報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財政年度基本報表,已于2024年2月7日向委員會提交(“2023 10-K”); | |
(b) | 公司季度報告 10-Q基本報表 公司於2024年3月31日結束的季度期間提交給委員會的季度報告,即基本報表Form 10-Q,其中包含未經審核的中期財務報表; |
(c) | 自2023年12月31日以來向委員會提交的公司當前8-k表格(除了提交或未被視為提交的那些文件部分);以及 |
(d) | 公司在 2018 年 1 月 4 日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 S-4 表格註冊聲明書中有關公司股本的描述,包括任何修改或補充,包括於 2018 年 1 月 26 日提交的第二修訂版,於 2018 年 2 月 5 日提交的修訂版二和於 2018 年 2 月 9 日提交的修訂版三,以及聲明書更新之目的提交的任何修改或報告所更新的內容。 2018 年 1 月 4 日,包括任何修改或補充,包括於 2018 年 1 月 26 日提交的第二修訂版,於 2018 年 2 月 5 日提交的修訂版二和於 2018 年 2 月 9 日提交的修訂版三,以及聲明書更新之目的提交的任何修改或報告所更新的內容。 修訂案1。 於 2018 年 1 月 26 日提交的 修訂版二 於 2018 年 2 月 5 日提交的 修訂版三 由 Exhibit 4.29 更新至 2023 年 Form 10-k,包括任何修改或報告所更新的內容。 |
此外,所有在本注冊申請書以前依據1934年法案第13(a)、13(c)、14和15(d)條款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文件,在本註冊申請書生效修正文檔被提交之前,該生效修正文檔必須顯示所有發行的證券已經售出或全部取消登記的情況下,將被視為本注冊申請書的一部分及在此之後的日期視為係統一進入之文件,此處所述或附載於文件中及被視為係此處的一部分或全部的聲明,均被視為被適當修改或全部取代,以及符合此注冊申請書的規定程度,此處(或任何在此後亦被視為係此處的文件中)包含的任何修改或取代的聲明,將以取代之,除非取代之或修改之的聲明已被視為本注冊申請書的一部分。
關於本註冊聲明所涉及的公司2024年3月31日和2023年3月31日三個月內未經審計的簡明合併財務資料,歐赫(Ernst & Young LLP)報告稱,他們已按照審計專業標準對此信息審核進行了有限程序。但其另一份于2024年5月1日發出,並納入本公司2024年3月31日季度報告在10-Q表格中的報告則說明,他們並未對有關暫行財務資料進行審計,因此他們對此不發表任何意見。因此,在依據其報告所採用的有限審核程序的有限性下,對其報告所涉及的信息的任何可靠性應受限制。Ernst & Young LLP對未經審計的暫行財務資料的報告不受證券法第11條的責任規定約束,因為該報告不是Ernst & Young LLP根據證券法第7和11條所準備或認證的註冊聲明的“報告”或“部分”。
项目4。 | 證券描述。 |
不適用。
项目5。 | 命名專家和律師的利益。 |
不適用。
第6項。 | 董事和高管的賠償. |
特拉華州公司法第102(b)(7)條允許公司在其公司章程中規定,公司的董事或高管在履行董事或高管職責時不承擔對公司或股東的任何責任,但為此,這些條款不能排除或限制:(i)董事或高管因違反忠誠職責所造成的損害;(ii)董事或高管因不誠實地或涉及故意不當行為或故意違法行為;(iii)根據特拉華州公司法第174條,董事職責的違反;(iv)董事或高管因從中獲取不當個人利益的交易;或(v)在公司的權益行動中,高管的任何行為。任何這樣的條款都不能排除或限制董事或高管在成為有效日期之前的任何行為或遺漏的責任。公司的修訂章程(“公司章程”)完全按照法律的要求將董事的個人責任限制到最大程度上,以保護公司及其股東免受違反董事職責而造成的損失。
根據DGCL第145條,公司可以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其他員工和其他個人進行賠償,以支付在由於這些人在公司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或代理人而被迫成為該事件的威脅、正在進行或已經完成的某些所提到的訴訟、訴願或訴訟中,實際且合理地發生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裁判、罰款和支付的金額。DGCL條例規定,第145條不排除那些尋求賠償者根據章程、協議、股東或獨立董事的投票或其他方式享有的其他權利。在保衛任何此類訴訟、訴願或訴訟中遭受的費用,包括律師費用,應由公司在確定最後結果之前提前支付或補償,收到這些人的保證書後,該人有權在公司最終確定該人無權獲得公司賠償時償還這些費用。公司章程在DGCL允許的範圍內,對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其擔任此類身份時可能承擔的責任提供了賠償。
公司董事和高管已經在董事和高管責任保險的保單下得到了保險。
第7項。 | 免註冊聲明。 |
不適用。
第八項。 | 展品。 |
展覽編號。 | 展品描述 |
4.1 | 公司於2018年6月4日修訂的公司章程(參見公司於2018年6月5日提交的8-k表格所附之3.1C展覽)。 |
4.2 | 公司章程,經2022年11月17日修訂和重定,參照公司在2022年11月21日提交的8-K表格3.1展示。 |
5.1* | Allen Overy Shearman Sterling US LLP的意見。 |
15* | Ernst & Young LLP關於未經審計的中期財務信息的確認函 |
23.1* |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的同意。 |
23.2* | Allen Overy Shearman Sterling US LLP的同意(包括在展示文件5.1中的意見中)。 |
24.1* | 授權書(包含簽名頁面)。 |
99.1* | 西維斯健康公司2017年激勵補償計劃。 |
107.1* | 提交費用表。 |
____________ |
* 以此處提交。
第9項。 | 承諾. |
(a) 本公司特此作出承諾:
(1) | 在任何發售或銷售正在進行的期間,向此登記声明提交一項生效後修訂: |
(一) | 包含根據證券法第10(a)(3)條規定所需的任何招股說明書; |
(ii) | 反映在招股說明書中任何在登記聲明書生效日期(或其最新後續生效修訂)後發生的事實或事件,如果個別或合計上代表招股聲明中所提供的資料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儘管如上,如果證券發行的總金額未超出已註冊的證券發行金額,則任何證券發行量的增加或減少(如果有的話)以及估計的最大發行價格的低端或高端有任何偏移,均可以在提交給以Rule 424(b)規定的委員會的招股書中反映,前提是,總體上,證券發行量和價格的變化代表在生效登記聲明書中“登記費用計算”表中設定的最大總發行價的變化不超過20%;。並且 |
(三) | 包括對發行計劃中先前未在登記聲明中公開的任何重要信息或對登記聲明中這些信息的任何重大更改的公佈。 |
提供, 但是如果在提交生效前修訂文件時,根據1934年法案第13條或第15(d)條向委員會提交的披露文件中已包含了這些文件所要求的信息,則(a)(1)(i)和(a)(1)(ii)的段落不適用於發帖有效修訂中。這些文件在註冊聲明中被參照。
(2) | 為了確定根據證券法的任何責任,每一個這樣的事後生效修正案都將被視為與其中提供的證券有關的新申報文件,該證券於當時的發售將被視為其初始真實發售。 |
(3) | 在發行結束時,通過發布有效修正來從登記中刪除任何未售出的證券。 |
(b) | 本公司特此保證,為了確定根據證券法令所承擔的任何責任,註冊人透過1934年法令第13(a)或第15(d)條款申報之每份年報(如適用,透過1934年法令第15(d)條款申報之每份員工福利計劃的年報)乃是納入註冊申請書中之新註冊申請書,且該時期該等證券之發售將視為其初始真正發售。 |
(c) | 就在於證券法之下,董事、高級職員和控制人可能獲得免責,經由前述規定或其他方式,發行者已被告知,證券交易委員會認為這樣的免責是違反證券法所表達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可執行。如果在註冊證券期間,有這樣的董事、高級職員或控制人以索賠形式聲明相關責任的免責(不包括發行者支付董事、高級職員或控制人由於成功辯護任何訴訟或訴訟而產生或支付的費用),發行者將向適當管轄法院提交此問題,以確定此免責是否違反證券法所表達的公共政策,並且將受此問題的最終裁決所限制。 |
簽名
依據1933年修訂後的證券法規,申報人證明其具有合理理由認為符合申報S-8表格的所有要求,且經授權代表下在Rhode Island州Woonsocket市,合法授權地將本註冊聲明予以簽署。未定
西維斯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 ||
作者: | /s/ Thomas F. Cowhey | |
名字: | Thomas F. Cowhey | |
職稱: |
執行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 |
凡下面簽名的人士,均視為授權並任命Thomas F. Cowhey和Kristina V. Fink為其真正和合法的代理人和代表,並授予每個所授權人完全的替代和再次替代權,授權其代表委託人取得西維斯健康株式會社在遵循1933年證券法案修訂版(“證券法”)及證券交易委員會(“委員會”)的任何要求時,進行任何和所有行為和事情,並在被委任人的行動下,以被指定為簽署人的名義執行任何和所有工具,包括但不限於“註冊聲明書”及其通過修訂的任何記錄(包括發帖後的修訂版),以及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該等文件以及與其有關的其他文件,為符合適用的州證券法律的需要而簽署任何和所有的申請書,註冊聲明書,通知或其他文件,並將其提交或委託進行提交,與州證券當局的相關文件一起提交,並完全授權每個被授權人去完成及處理所有有關事項和要求,同樣的,就好像本人所能做的一樣。本人確認並承認,每個被授權人根據本授權書所執行或引起的行為或事項是合法的
根據1933年證券法的要求,本登記聲明書已於2024年5月22日由以下人員以以下職務簽署。未定 以下人士按以下職務於2024年5月22日簽署本登記聲明書。
簽名 | 標題 |
/s/ 費爾南多·阿吉雷 | 董事 |
費爾南多·阿吉雷 | |
/s/ 傑弗里 ·R· 巴爾瑟萬博士 | 董事 |
傑弗裡 ·R· 巴爾瑟萬博士 | |
/s/C· 大衛·布朗二世 | 董事 |
·C· 大衛·布朗二世 | |
/s/ 詹姆斯 ·D· 克拉克 | 高級副總裁 — 控制人及首席會計官(首席會計官) |
詹姆斯 ·D· 克拉克 | |
/s/ 托馬斯 ·F· 科威 | 執行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首席財務官) |
托馬斯 ·F· 科威 | |
/s/ 阿萊西亞 ·A· 德庫德羅 | 董事 |
阿萊西亞 ·A· 德庫德羅 | |
/s/ 南西·安娜姆·德帕爾 | 董事 |
南西安女士德帕爾 | |
/s/ 羅傑 ·N· 法拉 | 董事會主席及董事 |
羅傑 ·N· 法拉 | |
/s/ 安妮·米·菲努坎 | 董事 |
安妮·米·菲努坎 | |
/s/ 約翰·斯科特·柯比 | 董事 |
约翰·斯科特·柯比 | |
// 凱倫 ·S· 林奇 | 總裁兼行政總裁(首席執行官)及董事 |
凱倫 ·S· 林奇 | |
/s/ 邁克爾 ·F· 馬霍尼 | 董事 |
邁克爾 ·F· 馬霍尼 | |
/s/ 讓-皮埃爾·米隆 | 董事 |
讓-皮埃爾·米隆 | |
/s/ 瑪麗 ·L· 沙皮羅 | 董事 |
瑪麗 ·L· 沙皮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