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 1 form425.htm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及交易所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 8 公里

 

目前 报告

根据第13条或15(d)条

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案的一部分。

 

二零二四年六月三日

报告日期(早期事件报告日期)

 

塞图斯 资本收购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其章程所规定的注册人的正确名称)

 

特拉华州   001-41609   88-2718139

(洲或其他管辖区)

成立地点)

 

(委员会

档案号码)

 

(联邦国税局雇主身分识别号码)

识别号码)

 

3楼,99巷6号

台北市文山区正大路二段

台湾台北市

  11602
(总执行办公室地址)   (邮政编码)

 

注册人,电话号码(包括区号):+886 920518827

 

无可奉告

(先前的名称或先前的地址,如果自上次报告以来有更改)

 

如果8-k申报表格意在同时满足以下任何一条规定的登记人的申报义务,请勾选下面适当的方框:

 

根据证券法下425条规定的书面通信。
   
根据交易所法下14a-12条规定的招揽材料。
   
根据交易所法下14d-2(b)条规定的开始前通信。
   
根据交易所法下13e-4(c)条规定的开始前通信。

 

根据该法案第12(b)条纪录的证券:

 

每个类别的标题   交易符号   在哪个交易所上市的名字
每个单位由一股A类普通股、一份认股权证和一份权利组成   CETUU   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A级股票,每股面值为0.0001美元,包括在单位中   CETU   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单位的一部分包括认股权证   CETUW   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单位的一部分包括权利   CETUR   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标示 勾选是否符合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17 CFR §230.405)或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0.2条(17 CFR §240.1.2)定义的新兴成长企业。

 

新兴成长型公司 ☒

 

若属新兴成长公司,则请在适用于依据第13(a)款拟定的任何新或修订财务会计准则时,打勾表示注册人已选择不使用过度过渡期遵守该准则。 ☐

 

 

 

 
 

 

项目 8.01. 其他事件。

 

如前所述,在2024年2月1日由Cetus Capital Acuisition Corp.(以下简称“Cetus”)向证券交易所委员会(以下简称“交易所”)提交的8-k表格中披露,公司在2024年1月31日召开了股东特别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在会议上,公司的股东批准了一项修正案(以下简称“展期修正案”),将公司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中初始业务必须完成的日期从2024年2月3日延长至最多六个(6)一个月的展期,最晚至2024年8月3日,前提是每展期的公众股票偿还金额不超过每股0.03美元或每月50000美元,并予以存入信托账户。信托账户是指如下所述权益代理”或“Cetus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大会股东特别会议展期修正案Extension Amendment董事会”).

 

如前述,本公司已于2024年2月7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现行报告表格8-K中披露,本公司已于2024年2月2日通过向特拉华州国务卿办公室提交延期修订书并签署修订案1(「IMTA修订书」)修改了2023年1月31日本公司与大陆股票转仓信托公司(「信托协议”).

 

因为展期和IMTA修订的结果,额外的50000美元必须存入由受托人根据信托协议维护的信托账户(称为「账户」),每月一次。于2024年6月3日,已存入额外50000美元到信托账户,以将业务合并期限为2024年6月3日延长至2024年7月3日。信托账户为了延长业务合并期限从2024年6月3日延长至2024年7月3日,于2024年6月3日在信托账户存入额外的50000美元。

 

其他 资讯和索取方式

 

涉及业务结合协议(「协议」)所规划之业务结合事宜,Cetus及总部位于英属维京群岛之商业公司MKDWELL Tech Inc.(「Pubco」),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有关文件,包括F-4表格之注册申报书之联合招股书/代理人声明。注册声明书中之决定性代理人声明/最终招股书(以及相关代理人卡及其他相关文件)将会寄送给相关股东,以作为相关业务结合之股东会投票之纪录日之股东参考。股东亦可在SEC的网站www.sec.gov或透过致函至Cetus Capital Acquisition Corp.,Attention: Chung-Yi Sun, Chief Executive Officer,Floor 3, No. 6, Lane 99, Zhengda Second Street, Wenshan District, Taipei, Taiwan, R.O.C. 11602之方式取得注册申报书及代理声明/招股书之副本而无需付费。本文并非注册申报书、决定性代理人声明/最终招股书或任何Cetus在业务结合之股东会投票事宜中寄送之其他文件之替代品。业务合并)与总部位于英属维京群岛之商业公司MKDWELL Tech Inc.(「Pubco」)之间的业务结合有关,Cetus及Pubco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相关文件,包括作为F-4表格一部分的联合招股书/代理人声明(申报书号码为333-277785)。一旦有关的缓存日期确定,决定性的代理人声明/最终招股书(及相关代理卡和其他相关文件)将通过邮件发送给股东,以作为与业务结合有关之股东大会的投票参考之用。股东亦可在SEC的网站www.sec.gov或透过致函至Cetus Capital Acquisition Corp.,Attention: Chung-Yi Sun, Chief Executive Officer,Floor 3, No. 6, Lane 99, Zhengda Second Street, Wenshan District, Taipei, Taiwan, R.O.C. 11602之方式取得注册申报书及代理人声明/招股书之副本而无需付费。本文并非注册申报书、决定性代理人声明/最终招股书或Cetus在与业务结合有关之股东大会投票事宜中将寄送之任何其他文件之替代品。Pubco,Cetus及总部位于英属维京群岛之商业公司MKDWELL Tech Inc.(「Pubco」),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有关文件,包括F-4表格之注册申报书之联合招股书/代理人声明。注册声明注册声明书中之决定性代理人声明/最终招股书(以及相关代理人卡及其他相关文件)将会寄送给相关股东,以作为相关业务结合之股东会投票之纪录日之股东参考。股东亦可在SEC的网站www.sec.gov或透过致函至Cetus Capital Acquisition Corp.,Attention: Chung-Yi Sun, Chief Executive Officer,Floor 3, No. 6, Lane 99, Zhengda Second Street, Wenshan District, Taipei, Taiwan, R.O.C. 11602之方式取得注册申报书及代理声明/招股书之副本而无需付费。

 

敦促Cetus的投资者和股权持有人阅读这些资料(包括任何修订或补充资料),以及Cetus可能在SEC提交的与业务组合有关的任何其他相关文件,因为它们将包含有关业务组合和业务组合协议各方的重要资讯。

 

邀请参与人

 

Cetus、Pubco、MKD Taiwan、MKD BVI以及业务组合协议的其他各方,以及各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管理层成员和员工,在SEC规则下,可能被视为在有关业务组合的Cetus股东委托代理人之请求中参与者。 投资者和安防持有人可以通过Cetus在SEC的申报文件中获取有关Cetus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和利益以及有关业务组合的代理人声明的信息,其中包括注册声明。有关业务组合后Pubco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和姓名以及有关MKD Taiwan的其他相关信息也将包含在注册声明中,该注册声明将包括Cetus业务组合的代理人声明。

 

 
 

 

前瞻性陈述

 

本文中所陈述的某些非历史事实均属于1995年《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中“安全港”条款所涉及的前瞻性陈述。这些前瞻性陈述包括与Cetus和与其缔结业务合并协议的其他方面所涉及的预期业务合并等项目有关的项目,包括有关交易收益、交易预期时间、MKD Taiwan的市场估值、MKD Taiwan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市场运作以及合并后公司的预期未来业务表现等项目。这些前瞻性陈述的目的是为了辨识出此类前瞻性陈述,如“相信”、“计划”、“期待”、“预期”、“估计”、“期望”、“策略”、“未来”、“机会”、“计划”、“可能”、“应该”、“将”、“将会”、“继续”、“很可能”的类似表达方式。前瞻性陈述是关于基于当前预期和假设的未来事件的预测、投射和其他陈述,因此,它们容易受到重大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这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有所不同。对Cetus和MKD Taiwan掌控之外并且很难预测的因素占了大多数。会导致实际未来事件与预期结果有所不同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i)业务合并可能无法适时完成或完全完成,这可能会对Cetus证券的价格造成不利影响;(ii)即使赞助商延长了其业务合并截止日期,该合并交易可能仍无法在Cetus业务合并截止日期之前完成;(iii)无法满足合并交易完成的条件,包括Cetus股东通过业务合并协议的批准;(iv)会导致业务合并协议终止的任何事件、变更或其他情况的发生;(v)来自另一方对另一交易的非请自来报价可能会干扰计划中的业务合并;(vi)交易公告或进行中的效应可能会对MKD Taiwan业务关系、业绩和业务普遍产生影响;(vii)无法实现业务合并的预期收益,受到竞争和合并后公司增长和利润聘用其关键员工的能力影响;(viii)与计划中的业务合并相关的成本;(ix)对业务合并提出异议的任何方在业务合并公告后可能提起的任何法律程序结果;(x)Cetus证券在纳斯达克上市的能力;(xi)在业务合并完成后实施业务计划、预测和其他期望,并确定和实现其他机会的能力;(xii)MKD Taiwan经营的高度竞争行业中经济衰退的风险和快速变化的可能性;(xiii)MKD Taiwan及其现有和未来合作伙伴无法成功发展和商业化MKD Taiwan产品或服务,或在这方面遇到重大延误,包括未能获得适用的监管当局批准其产品或服务等;(xiv)MKD Taiwan可能永远无法实现或维持盈利能力的风险,(xv)合并后公司可能需要筹集额外资本来执行其业务计划,这些资本可能未能按可接受的条款或根本没有提供;(xvi)第三方供应商和制造商可能无法完全按时履行其义务的风险;(xvii)产品责任或法规诉讼或与MKD Taiwan产品和服务有关的诉讼或程序的风险;(xviii)MKD Taiwan无法获得或保护知识产权的风险;(xix)合并后公司的证券可能未获得纳斯达克批准上市,或经批准上市之后无法维持上市,以及(xx)Cetus按时提交给SEC的文件中表明的其他风险和不确定性(包括其中的“风险因素”部份)。上述因素并非尽录。前瞻性陈述仅在它们发出的日期有效。读者应提醒注意前瞻性陈述,并且Cetus或与业务合并协议的任何其他方均不承担任何义务,亦没有Cetus或与业务合并协议的任何其他方有意更新或修订这些前瞻性陈述,无论是因为有新的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因素所致。

 

声明

 

本通讯仅供资讯参考,并非购买、卖出、认购或买入任何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亦非针对有关业务合并或其他事项,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域内征求任何票决的要约邀请,并且在违反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域内不得出售、发行或转让证券。除符合《证券法》第10条要求的招股章程之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行证券。

 

 
 

 

签名

 

根据1934年修订的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本登记申报书已获得授权,在此代表最上级人士签署。

 

日期: 2024年6月5日 CETUS CAPITAL ACQUISITION CORP.
     
  作者: /s/ 孙崇仪
  名称: 孙崇仪
  职称: 总裁 和 C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