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fgp-20240430xex31d1.htm EX-31.1

展覽31.1

認證

費雷加斯合夥人有限合夥

我,Tamria A. Zertuche,證明:

1. 我已審閱費雷加斯合夥人有限合夥(以下簡稱“申請人”)截至2024年4月30日的10-Q表格報告。

2. 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沒有包含任何虛假陳述或省略必要的重要事實,以使所述陳述在該陳述作出的情況下,在涵蓋本報告的期間內不具有誤導性;

3. 根據我的知識,本報告所載之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資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呈現了登記者截至本報告所呈現期間的財務狀況、營運結果和現金流量;

4. 登記者的其他簽署主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揭露控制項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規13a-15(e)和15d-15(e)中所定義)以及內部財務報告控制項(如交易所法規13a-15(f)和15d-15(f)中所定義);

a.     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導致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與申報人有關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信息,在編制本報告期間由這些實體內的其他人員通知我們。

b.    我們根據監督下,設計了內部控制以合乎普遍會計原則,為對外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財務報表的準備提供合理的保證;

c. 審核發行人的揭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根據該評估結論,就這份報告所涵蓋期間結束時的揭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做出報告;且

d. 在本報告中披露發行人在發行人最近的財務季度內(對於年報則為發行人的第四財務季度)發生的任何影響重大,或合理可能在未來影響重大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的變動;且

5. 發行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已根據對內部財務報告的最新評估,向發行人的稽核師和發行人的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履行相應職能的人員)進行了披露:

a. 所有重大缺陷和內部財務報告設計或操作上可能對發行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資訊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且

b. 涉及在內部財務報告控制中擁有重要角色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的任何欺詐行為,無論是否重大。

日期:2024年6月18日

/s/ Tamria A. Zertuche

Tamria A. Zertuche

Ferrellgas, Inc.的首席執行官兼總裁,是該公司的普通合夥人


認證

FERRELLGAS PARTNERS, L.P.

我,Michael E. Cole,證明:

1. 我已審閱臨時代碼10-Q報表,涵蓋了FERRELLGAS PARTNERS, L.P.(以下簡稱“報告人”)截至2024年4月30日的期間;

2. 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沒有包含任何虛假陳述或省略必要的重要事實,以使所述陳述在該陳述作出的情況下,在涵蓋本報告的期間內不具有誤導性;

3. 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中包含的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平呈現登記者的財務狀況、營運結果和現金流量,截至本報告所呈現的期間。

4. 其他核證的職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揭露控制項和程序(如交換法案規則13a-15(e)和15d-15(e)所定義的內容)以及為登記者建立和維護財務報告內控(如交換法案規則13a-15(f)和15d-15(f)所定義的內容),並:

a. 設計這些揭露控制項和程序,或者在我們督導下促使這些揭露控制項和程序得以設計,以確保他人在這些實體內,特別是在準備本報告期間,向我們通報有關登記者,包括其合併附屬公司的重要信息。

b.    我們根據監督下,設計了內部控制以合乎普遍會計原則,為對外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財務報表的準備提供合理的保證;

c. 評估了登記者的揭露控制項和程序的有效性,並根據該評估,就本報告所涵蓋的期間結束時的揭露控制項和程序的有效性提出了我們的結論。

向董事會報告過在本報告中披露了發生在登記人最近財政季度內的內部控制變動(在年度報告情況下為登記人的第四財政季度),該變動已對內部財務控制造成或合理可能對內部財務控制造成重大影響;並

登記人的其他擔保官員和我已根據我們對內部財務控制最新評估向登記人的查核師和董事會查核委員會(或履行相同職能的人)披露:

所有對內部財務控制的設計或運作存在重大不足和實質缺陷,這些缺陷合理可能對登記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響;以及

所有涉及在登記人內部財務控制中具有重要角色的管理人員或其他員工的任何欺詐,無論是否重大。

日期: 2024年6月18日

/s/ Michael E. Cole

Michael E. Cole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

(信安金融及Ferrellgas, Inc.之特許合夥人的總財務及會計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