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32.1
根據《薩班斯-奧克利法案》第302條和證券交易所1934年法案13A-14和15D-14規定,特此證明由首席執行官認證
根據18 U.S.C. 1350條款
根據採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GP-Act III Acquisition Corp.(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季度報告,在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10-Q表格(以下簡稱"報告")中,我,公司首席執行官Antonio Bonchristiano,根據《18 U.S.C.第1350條》,並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採納情況,證明在我最好的認知下:
1.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且
2.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
日期:2024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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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 Antonio Bonchristiano |
| | Antonio Bonchristiano |
| | 首席執行官 |
| | 簽名:/s/ Ian Le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