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 2 exhibit31amendmenttoamende.htm EX-3.1 Document

附表3.1
公司章程修改证书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OLO INC.
OLO INC.(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组建并存在的(“”)公司特拉华州公司法”),在此证明:
第一章: 本修正案修改了由该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根据特拉华州州务卿提出的修正版公司章程的规定修改证明书)修改了于2021年3月19日由特拉华州州务卿提出的修正版公司章程的规定租船”).
第二章: 本修改证书已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按照DGCL第242条的规定批准并正式通过。
第三章: 特许状特此修订,新增第九条全文如下所示:
IX.
A. 根据DGCL的最大范围,公司的职员(如下所定义)在履行公司职务时不承担对公司或股东的违约及其产生的经济损失的个人责任,除非(a)违反职员对公司或股东的忠诚责任,(b)不诚实或蓄意滥用职权或故意违反法律,(c)在从中职员获益不当的交易,或(d)在公司提起的诉讼中。如果在本公司章程生效后,DGCL经修订,以进一步减免或限制职员的个人责任,那么公司职员的责任将按DGCL经修订的最大允许范围减免或限制。对于本第IX条款,"职员"指的是被正式任命为本公司的职员,并且在断言存在责任的行为或不作为时,视为已同意按照10 Del. C. § 3114(b)的规定,向公司注册代理人送达诉讼文书。
B. 无论是由于公司的股东还是根据特定委员会修改了《特定法案》这一第九条的一项、全部或修改,都不得对这一第九条所规定的履行等相关行为及因此造成的任何权益和保障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第四章: 所有其他章程条款仍然完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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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证明特此,本公司授权的官员于2024年6月21日执行本章程修正证书。

OLO INC.
通过:/s/ Noah H. Glass
姓名:Noah H. Glass
标题:创始人,首席执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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