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 32.2
根據認證
18 美國法典第1350條
根據所採納之AS通過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款
根據Legato Merger corp. III(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季度報告(即寄送給證券交易所的表10-Q),我,公司的首席財務官亞當·賈菲(Adam Jaffe),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 Act第906條採用的18 U.S.C. §1350條的規定,確認如下是我最好的了解。
1. | 報告完全符合《證券交易法》第13(a)條或第15(d)條的要求; |
2. | 報告中包含的所有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營運成果。 |
日期: 2024年7月10日
Adam Jaffe | |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 | |
(信安金融和會計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