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31.1
认证
我,Shaun Donnelly,作为Lingerie Fighting Championship公司的总裁,确认以下事项:
1. | 我已经审查了Lingerie Fighting Championship, Inc.(下称“注册申报人”)的这份10-Q表格; |
2. | 根据我的了解,该报告中没有包含任何虚假陈述或者遗漏陈述必要的重大事实以使得这些陈述在它们所作的情况下,对于该报告涵盖的期间来说,在光照条件下是具有误导性的。 |
3.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含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现了注册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截至和在报告中所述的期间。 |
4. | 我负责建立和维护信息披露控制与程序(按《交易所法》第13a-15(e)和15d-15(e)条规定义)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按《交易所法》第13a-15(f)和15d-15(f)条规定义)并为登记实体提供以下服务: |
| a) | 在我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信息披露控制程序,或者导致这样的信息披露控制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注册人相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由这些实体内的他人通知给我,特别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 |
| b) | 根据我的监督,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便提供合理保证,确保按照通用会计原则编制面向外部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
| c) | 评估了注册申报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就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得出结论,基于对此报告期末的评估。 |
| d) | 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报告周期内(对于年度报告来说是公司第四个财季时)对于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重大影响或者有可能重大影响的任何改变。 |
5. | 根据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我已向注册会计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相同职能的人)披露。 |
| a) | 所有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设计或操作中的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有可能会对注册人的能力以正确、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产生不利影响;并且 |
| b) | 包括管理层或其他在注册人内部控制财务报告中起重要作用的员工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要。 |
日期:2024年7月15日
/s/肖恩·唐纳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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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恩·唐纳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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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执行官(信安首席执行官), 首席金融官(信安金融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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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主管), 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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