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2.1
依据认证
18 U.S.C. 第1350条,
根据采用的方式采纳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就Navient Corporation公司2024年6月30日已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即本报告)而言,我David Yowan,该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在苏班尼·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采纳的18 U.S.C. § 1350条的规定下作出认证:
(1) 本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且
(2) 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均充分且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s/ 大卫·尤安
|
大卫·尤安 |
行政总裁 |
(首席执行官) |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