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32.2
依据认证
18 U.S.C. 第1350条,
根据采用的方式采纳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 Navient Corporation(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2024年6月30日止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人Joe Fisher,本公司首席财务官,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906所采用的18 U.S.C. § 1350,发表如下证明:
(1) 本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且
(2) 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均充分且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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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乔·费舍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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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费舍尔 |
首席财务官 |
(首席财务及会计主任) |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