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附件32.1
證明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做法,18 U.S.C.第1350節說明:
根據採用的方法,
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
我,多麗絲·哈金,證明:
關於Invitation Homes Inc.(以下簡稱「公司」的第10-Q季度報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在今日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的Form 10-Q中,我,首席執行官達拉斯·B·坦納,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及根據18 U.S.C Section 1350的要求進行認證。
1.報表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款的要求;並且
2.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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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 /s/ 達拉斯·B·坦納 |
| 達拉斯·B·坦納 |
| 首席執行官 |
| 簽名:/s/ Ian Lee |
| 2024年7月25日 |
公司已收到本書面聲明中所需的第906條規定的認證或其他確認、承認或採納以電子形式出現在書面聲明中的簽名的原件,並將保存並在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要求時提供給公司。上述認證僅根據18 U.S.C.第1350條款提供,並不作爲報告的一部分或作爲獨立的披露文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