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32.1
認證的
首席執行官
根據美國法典第18節1350條,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的第906條採納
我,Core Laboratories Inc. 的首席執行官 Lawrence V. Bruno,特此證明,隨附的報告10-Q表格(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季度)已於本日與證券交易所向公司提交,在適用的情況下,充分符合1934年修訂版的證券交易所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該“報告”)。
我進一步證明,報告中所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都公平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務運營結果。
日期: |
2024年7月25日 |
Lawrence V. Bru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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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 |
羅倫斯·V·布魯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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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