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32.2
認證的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
根據美國法典第18節1350條,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的第906條採納
我,Christopher S. Hill, Core Laboratories公司的致富金融(臨時代碼)官員,在此證明本公司隨附的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10-Q表報告,已於今日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完全符合1934年修訂版的證券交易所法第13(a)條或15(d)條相關要求(下稱“報告”)。
我進一步證明,報告中所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都公平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務運營結果。
日期: |
2024年7月25日 |
/s/ Christopher S. Hi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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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 |
Christopher S. Hi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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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