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3 mth2024063010qex312.htm EX-31.2 Document

展览31.2
第13a-14(a)/15d-14(a)条规认证
我,Hilla Sferruzza,谨此证明:
1. 我已经审查了Meritage Homes Corporation的这份第10-Q季度报告;
2.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包含任何虚假的重大事实陈述,也未遗漏任何必要的重大事实陈述以使根据报告期内的情况下作出的陈述在本报告所涉及的期间内不具有误导性。
3. 基于我的了解,根据本报告内所包含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资讯,以及涉及报告期的财务状况、营运成果和现金流动状况,所呈现之财务状况均属实且完整合理。
4. 公司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有责任建立和维护揭示控制和程序(如《证交会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中所定义)以及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如《证交会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中所定义)为公司领导者提供了:
a)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揭露控制和程序或引起了这样的揭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登记人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由其他人在这些实体内向我们知晓,尤其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
b)根据我们的监督,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便依据普遍公认的会计原则,为外部用途的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准备提供合理保证;
c)评估了申报人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该评估,阐述了我们对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本报告所涵盖期间结束之日。
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最近的财务季度内(对于年度报告,则是在登记人的第四财务季度)在登记人的内部财务控制方面发生的任何变化,该变化对登记人的内部财务控制产生了重大影响,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会对登记人的内部财务控制产生重大影响。
5. 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本公司的其他证明官员和我已向本公司的审计师和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具有相同职能的人员)进行了披露:
a) 所有重大缺陷和内部财务控制设计或操作上的重大弱点,可能会对登记者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资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和
b) 涉及登记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具有重大影响。
日期:2024年7月26日
Hilla Sferruzza
Hilla Sferruzza
执行副总裁暨致富金融(临时代码)财务长 (首席财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