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附表13G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NUZEE, INC。
(发行人名称)
普通股票,每股面值$0.00001
(证券类别)
67073S307
(CUSIP编号)
严琴 陈
北京市昌平区经济路府4-104号
中国北京
+86 13501274842
(个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授权接收通知和通讯)
授权接收通知和通讯的人员
2024年7月26日
如果提交人先前已提交了Schedule 13G声明以报告本Schedule 13D对象的收购情况,并且现在是因为§§240.13d-1(e)、240.13d-1(f)或240.13d-1(g)而提交本Schedule 13D声明,请勾选以下方框。☐
勾选适用于此时间表的规则:
☐ 规则13d-1(b)
☒ 13d-1(c)规则
☐ 规则13d-1(d)
* 本封面的其余部分应填写有关报告人关于受让证券类别的初始报告以及包含可能改变以前封面提供的披露信息的任何后续修改。
本封面其余部分所需的信息不得视为《证券交易法》第18条之“已提交”或受其规定之责任,但应受到《证券交易法》的所有其他规定的约束(但请参见注释)。
CUSIP编号:67073S307 |
1. | 名字 举报人的
燕琴 陈 |
2. | 检查 如果是群组成员,则为相应的方框 (参见 说明) (a) ☐ (b) ☐ |
3. | 秒 仅使用
|
4. | 公民身份 或组织地点
中国 |
个数 每个报告人持有的受益股份数量 有益的 拥有人: 每个 报告的 唯一投票权人: |
5. | 唯一表决权
288,461 |
6. | 共同 表决权
0 | |
7. | 所有板块 实际控制权
288,461 | |
8. | 所有板块 共同控制权
0 |
9. | 每个报告人实际拥有的总股数
288,461 |
10. | 检查 如果第9行中的总金额排除了某些股票,则选中方框(请参阅说明书) ☐ 本百分比基于以下情况计算:
|
11. | 第9行金额表示的该类股票占总股本的百分比
6.12%1 |
12. | 报告人类型(见说明书)
所在 |
1 此百分比基于(i)2024年6月12日发行和流通的2,387,434股普通股,如发行人于2024年6月17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S-1表格所述;(ii)根据2024年7月11日签订的证券购买协议將发行2,040,814股普通股,如发行人于2024年7月19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8-k表格所述;以及(iii)根据2024年7月30日可转换票据转换而来,申报人持有288,461股普通股。
项目1.
(a) | 发行人名称 NUZEE, INC。 | |
(b) | 发行人主要执行办公室的地址 2865 Scott Street Suite 107, Vista, California 92081 |
项目2.
(a) | 申报人姓名 严琴 陈 | |
(b) | 地址或主要营业场所或住宅,如果没有则填写 Dixon Perez Dai: 城市土地大厦露菲诺大街2111号单位1227 | |
北京市昌平区经济路府4-104号,中国北京。
| ||
(c) | 公民身份 中国 | |
(d) | 证券类别标题 普通股 | |
(e) | CUSIP号码 67073S307 |
3. 如果根据§§240.13d-1(b)或240.13d-2(b)或(c)文件提交本声明,请勾选文件提交人是否为以下人员之一:
(a) | ☐ | 经纪人 或根据该法第15条(15 U.S.C. 78o)注册的经销商。 | |
(b) | ☐ | 银行 定义见该法(15 U.S.C. 78c)第3(a)(6)条。 | |
(c) | ☐ | 保险 公司定义见该法案(15 U.S.C. 78c)第3(a)(19)条。 | |
(d) | ☐ | 投资 公司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15 U.S.C. 80a-8)第8条注册。 | |
(e) | ☐ | 一个 根据第 240.13d-1 (b) (1) (ii) (E) 条的投资顾问; | |
(f) | ☐ | 一个 根据第 240.13d-1 (b) (1) (ii) (F) 条制定的员工福利计划或捐赠基金; | |
(g) | ☐ | 一个 根据第 240.13d-1 (b) (1) (ii) (G) 条的母控股公司或控股人; | |
(h) | ☐ | 一个 《联邦存款保险法》(12 U.S.C. 1813)第3(b)条定义的储蓄协会; | |
(i) | ☐ | 一个 根据《美国投资公司法》第3(c)(14)条,未包括在投资公司的定义之外的教会计划 1940 年(15 U.S.C. 80a-3); | |
(j) | ☐ | 小组, 根据 § 240.13d-1 (b) (1) (ii) (J)。 |
第4项.拥有权。
提供有关发行者股票类别的总数和比例的如下信息:
(a) | 金额 受益拥有: 参见 对每个封面上第 9 项的回应。 | |||
(b) | 百分比 课堂上: 参见 对每个封面上第 11 项的回应。 | |||
(c) | 数字 该人持有的股份: | |||
(i) | 唯一的 投票或指导投票的权力。 参见 对每个封面上第 5 项的回应。 | |||
(ii) | 共享的 投票或指导投票的权力。 参见 对每个封面上第 6 项的回应。 | |||
(iii) | 唯一的 处置或指示处置的权力。 参见 对每个封面上第 7 项的回应。 | |||
(iv) | 共享的 处置或指示处置的权力。 参见 对每个封面上第 8 项的回应。 |
说明对于代表基础证券的证券的计算。请参阅第5项。 拥有少于五%的类股份所有权。
项目 5。占某类股份五%或以下的所有权。
如果此声明是为了报告截至本日申报人不再是该证券类别持有人的事实,请勾选以下选项☐。
说明解散小组需要回应此项。
项目 6.代表另一个人拥有超过5%的所有权。
项目 第8条。
项目 7。收购父控股公司报告的证券的子公司的鉴定和分类。
项目 第8条。
第8项 成员组织的鉴别和分类。
项目 第8条。
第九项。解散通知。
项目 第8条。
第十项。认证。
(a) | 如果根据§240.13d-1(b)条规申报此声明,则应包括以下认证: | ||
在下面签名,我保证,据我所知和信念,上述证券是在业务正常进行中获得并持有的,旨在或具有改变或影响证券发行人控制权的目的。也不是为了或作为任何具有该目的或效果的交易的参与者。 | |||
(b) | 如果根据§240.13d-1(c)条规申报此声明,则应包括以下认证: | ||
在下面签名,我保证,据我所知和信念,上述证券并非为了或具有改变或影响证券发行人控制权的目的而获得和持有的,也不是为了或作为任何具有该目的或效果的交易的参与者。 |
CUSIP编号67073S307。 |
经过合理调查,并且据我所知,本声明中所述信息是真实,完整并正确的。
严琴 陈 | |
7/30/2024 | |
日期 | |
/s/严琴陈 | |
签名 | |
严琴 陈/个人 | |
姓名/职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