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 4 tex6302024-ex32.htm EX-32 TEREX CORPORATION JUNE 30, 2024 10-Q CEO AND CFO CERTIFICATION Document

附件32

證明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做法,18 U.S.C.第1350節說明:
根據採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豪利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Form 10-Q季度報告(「報告」),我們,董事會主席、首席執行官西蒙·A·米斯特和公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朱莉·A·貝克,在此確認,在我們最好的認知下,根據美國刑法18 U.S.C. § 1350條款,依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採納,以下內容屬實:

(1)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

(2)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

 
/s/ Simon A. Meester
 
Simon A. Meester
 
總裁,首席執行官兼董事
  
 2024年7月31日
 朱莉·A·貝克
 朱莉·貝克
 高級副總裁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官
  
 2024年7月31日


本書面聲明的簽字原件,根據第906條的規定,或者其他確認、認可或者採用出現在電子版本書面聲明內的簽名的文件,已經提供給特雷克斯公司,並將由特雷克斯公司保留,並應當根據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的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