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展览 31.2
首席财务官认证
根据13a-14(A)和15d-14(A)规则
证券交易所法案
我,道格·赖斯,证明:
1. 我已经审阅了MiMedx Group, Inc.的本季度10-Q表格(以下简称“报告”);
2.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不包含任何不真实的重大事实陈述,也不会遗漏必要的重大事实,以使在做出该等陈述时,光是考虑到所作陈述的情况而言,该报告所涵盖的期间并不具误导性。
3. 根据我的了解,基于该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准确呈现了申报人截至本报告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我们和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据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的定义)和内部控制过财务报告(根据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的定义),并:
(a) 设计了这样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设计这样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与注册人及其合并子公司有关的重要信息由这些实体内部的其他人员在编制本报告期间尤其是被披露给我们;
(b)设计或指导下属设计了内部控制过财务报告,以便按照通用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提供有关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保证;
(c) 评估了注册人的信息披露控制与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此评估在本报告中陈述了关于信息披露控制与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本报告所涵盖的期末。
(d)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注册人的最近财政季度内发生的注册人的公司治理控制的任何变化(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是注册人的第四财政季度),这些变化对注册人的公司治理控制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或者有合理可能对注册人的公司治理控制产生实质影响;且
5.注册商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已经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披露,向注册商的审计师和董事会董事 (或执行等效职能人员):
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操作中他们合理地认为可能对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有不利影响的所有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
并且涉及对注册商内部控制有重大作用的管理层或其他雇员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其是否属于实质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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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年7月31日 | / s / Doug Rice |
| | Doug Rice |
| |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