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
首席執行官的認證
根據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做法,18 U.S.C.第1350節說明:
根據採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我,Pavel Raifeld,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18 U.S.C.第1350條,證明Innoviva,Inc.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第二季度10-Q表格充分符合1934年修訂版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且該第二季度10-Q表格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方面均如實反映了Innoviva,Inc.在該第二季度10-Q報告期末的財務狀況以及該第二季度10-Q報告期內Innoviva,Inc.的經營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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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年7月31日 |
通過: |
/s/ Pavel Raifel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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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vel Raifel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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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執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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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s/ Ian L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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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財務官的認證
根據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做法,18 U.S.C.第1350節說明:
根據採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我,Stephen Basso,在《薩班斯-奧克利法案》第906條根據《美國法典》第1350條的規定,保證《Innoviva,Inc.》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Form 10-Q季度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修正案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且《Form 10-Q季度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Innoviva,Inc.截至《Form 10-Q季度報告》所涵蓋的期間終了時的財務狀況和Innoviva,Inc.所涵蓋期間的運營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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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年7月31日 |
通過: |
/s/ Stephen Bass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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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en Bass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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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金融(臨時代碼)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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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總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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