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9 alny2024q210-qex322.htm EX-32.2 Document

展示32.2
根据《美国法典》第1350条的规定,鉴证并作出采纳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Alnylam Pharmaceuticals,Inc.(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第10-Q表格(以下简称“报告”)及于本日期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报告,本人Jeffrey V. Poulton,执行副总裁,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在此依据《美国法典》第63章第1350节的规定,现确认据我所知:
(1) 报告完全符合 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13(a) 或第 15(d) 条的要求;
(2)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总体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2024 年 8 月 1 日
/s/ 杰弗里·波尔顿
杰弗里·波尔顿
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根据第906条规定,这份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已提供给公司,并将被公司保留,并在有请求时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