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采纳的18 U.S.C. 第1350节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有关 Pactiv Evergreen Inc(“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关于此份报告的文件,我根据《2002年 Sarbanes-Oxley法案》的§906中采用的 18 U.S.C. § 1350 的规定,证实以下内容:
日期:2024年7月31日 |
|
通过: |
/s/迈克尔·J·金 |
|
|
|
迈克尔·J·金 |
|
|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