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采纳的18 U.S.C. 第1350节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有关 Pactiv Evergreen Inc(“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关于此份报告的文件,我根据《2002年 Sarbanes-Oxley法案》的§906中采用的 18 U.S.C. § 1350 的规定,证实以下内容:
日期:2024 年 7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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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s/ 乔纳森 H. 巴克什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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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纳森·H·巴克什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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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