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5 htgcq2202410q-exx312.htm EX-31.2 Document

展覽 31.2
根據15 U.S.C. § 7241認證書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第13a-14(a)條和15d-14(a)條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302條的修訂通過
我,Seth H. Meyer,證實:
1.我已經審閱了海格投資公司的第10-Q季度報告。
2.在我所知情的範圍內,根據製作該報告時的情況,在該報告所涵蓋的期間內,本報告不包含任何虛假陳述或遺漏必要的實質性事實而導致上述陳述在的情況下,對期間所述事項具有誤導性;
3.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中包含的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準確地反映了報告期內的註冊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
4.註冊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對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據《證券交易法規》13a-15(e)和15d-15(e)定義)以及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根據《證券交易法規》13a-15(f)和15d-15(f)定義)。我們已經:
第一期於2021年1月交付的產品的計劃交付期前不遲於55天支付總購買價格的8.33%;設計或監督設計了這樣的信息披露控件和程序,以確保與註冊人(包括其合併子公司)有關的重要定量或定性信息在準備本報告的期間內通過其他組織的員工傳達給本人;
第二期於2021年2月交付的產品的計劃交付期前不遲於55天支付總購買價格的8.33%;設計或監督設計了這樣的內部財務報告管控,以在公認的會計準則下爲外部目的提供提供財務報告的可靠保證和財務報表的準備;
第三期於2021年3月交付的產品的計劃交付期前不遲於55天支付總購買價格的8.33%;本報告對註冊人的信息披露控件和程序的有效性進行了評估,並根據此評估,就該報告所涵蓋的期間結束時的信息披露控件和程序的有效性得出了結論;
第四期於2021年4月交付的產品的計劃交付期前不遲於55天支付總購買價格的8.33%;本報告披露了在註冊人的最新財務季度(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爲註冊人的第四財務季度)期間發生的任何影響註冊人內部財務報告控件和程序的重大變化,或者理性上可能會影響註冊人內部財務報告控件和程序的變化;
5.根據我們最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評估,註冊人的其他認證官和我已向註冊人的核數師和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相同職能的人員)披露了以下信息:
第一期於2021年1月交付的產品的計劃交付期前不遲於55天支付總購買價格的8.33%;內部財務報告的設計或操作中,所有會有不利影響的重大缺陷和漏洞,這可能會影響到註冊人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
第二期於2021年2月交付的產品的計劃交付期前不遲於55天支付總購買價格的8.33%;涉及管理人員或其他在註冊人內部財務報告管控方面扮演重要角色的員工的任何欺詐行爲(無論是否重要)。
日期:2024年8月1日
通過:/s/塞斯 H. 邁耶
塞斯 H. 邁耶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首席財務官和
首席會計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