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選舉作爲董事的四位被提名人,其名稱在附加的代理聲明中列出,其任期將在2025年的股東年會上到期且在其繼任者被選舉和被確認前擔任董事。 | 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提交的表格10-Q按季報告,其附本證書爲附件32.1(“定期報告”),完全符合修訂後的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條或第15(d)條的要求;及 |
二. | 定期報告所載的資料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平地呈現本公司在定期報告所涵蓋的期間結束時間的財務狀況,以及本公司定期報告所涵蓋期間的營運結果。 |
/s/佈雷特·P·莫尼亞 | /s/伊麗莎白·L·霍根 | ||
佈雷特·P·莫尼亞博士 | 伊麗莎白·L·霍根 | ||
行政總裁 | 首席財務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