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展览31.2
认证
我,Jason J. Winkler,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执行副总裁及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证明:
1. 我已审阅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此季度10-Q表格报告;
2.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没有包含任何虚假陈述或省略必要的重要事实,以使所述陈述在该陈述作出的情况下,在涵盖本报告的期间内不具有误导性;
3. 根据我的了解,控制项所收录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资讯,公正地呈现了申报人的财务状况、营运结果和现金流量,且对于报告期内所述各期均具有实质性意义;
4. 本登记申报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本人负责建立和维护揭露控制和过程 (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3a-15(e)和15d-15(e)条款的定义)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 (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3a-15(f)和15d-15(f)的定义)。我们已经:
(a)根据我们的监督,设计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引起其他实体在特别是在编制本报告的期间,向我们披露有关本注册人及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
(b)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便根据广泛接受的会计原则提供关于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为外部用途准备财务报表的合理保证;
(c)根据该评估报告,在本报告期限内,对于申报者披露的控制和程序的效力进行了评估,并就此发表了我们的结论;
(d)在本报告中披露,如果发生了会对重要地影响或有合理可能影响报告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变化,则必须在报告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报告人的第四财政季度)进行披露;
5. 注册者的其他认证行员和我,根据我们最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已向注册者的稽核员和董事会董事会(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员)进行了披露:
(a)所有重大缺陷和内部财务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中的实质性缺陷,如果有可能对登记者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产生不利影响;以及
(b)任何与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具有重要角色的员工有关的欺诈行为,不论其重要程度为何。
日期: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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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JASON J. WINKLER |
| Jason J. Winkler |
| 执行副总裁暨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及会计财务主管 |
| 摩托罗拉解决方案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