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首席财务官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302条款
我,Eliott Trencher,证明:
1.我已审阅了Kilroy Realty, L.P.的第十季度10-Q表格报告;
2.在我所知情的范围内,根据制作该报告时的情况,在该报告所涵盖的期间内,本报告不包含任何虚假陈述或遗漏必要的实质性事实而导致上述陈述在的情况下,对期间所述事项具有误导性;
3.在我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报告中所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已充分真实地反映了所述期间注册人的财务状况、营业成果和现金流量;
4.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制定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所定义的那样)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如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所定义的那样),并已经:
a.设计或监督设计了这样的信息披露控件和程序,以确保与注册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有关的重要定量或定性信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内通过其他组织的员工传达给本人;
b.设计或监督设计了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管控,以在公认的会计准则下为外部目的提供提供财务报告的可靠保证和财务报表的准备;
c.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这一评估提出了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该评估的基础是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结束时的情况。
d.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注册人的最近财政季度期间发生的与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有实质性影响或合理可能实质性影响的变化;以及
5.该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已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类似职能的人)披露:
a.涉及管理或其他在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中具有重要作用的员工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构成重大欺诈行为,我都已经披露。
b.Markwin H. Maring
| | |
/s/ Eliott Trencher |
Eliott Trencher |
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和 首席投资官 |
Kilroy Realty Corporation,作为Kilroy Realty, L.P.唯一的普通合伙人 Kilroy Realty, L.P. |
日期: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