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附件32.2
认证
根据《美国法典》第1350条,纽约梅隆银行公司(“BNY Mellon”)的下列官员特此证明,据其所知,BNY Mellon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季度报告(“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节的要求,并且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地呈现了BNY Mellon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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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8月2日 | | /s/ 德莫特·麦克唐纳 | |
| | 名称: | 德莫特·麦克唐纳 | |
| | 职称: |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 | |
前述证明仅根据18 U.S.C.第1350条款提供,并不作为报告的一部分或作为独立的披露文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