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7 amh06302410qexhibit322.htm EX-32.2 Document

附錄32.2
 
根據認證規範
18 U.S.C. 第1350條
 
關於美國住宅4租金有限合夥企業(「營運夥伴」)截至2024年6月30日季度結束的《第10-Q表格季度報告》,根據今天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日期(「報告」),美國住宅4租金的執行長大衛P.辛格利,以及其一般合夥人、致富金融的首席財務官克里斯托弗C.劉,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906擔保18 U.S.C. §1350規定,特此證明:
 
(1)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 且
(2)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呈現了經營合作夥伴的財務狀況和營運結果。
 
 
/s/ David P. Singelyn 
David P. Singelyn 
首席執行官 
american homes 4 rent,這家的總合夥人
美國租屋4租賃公司,有限合夥
  
  
/s/ 劉文豪 
劉文豪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主管財務長和高級執行副總裁 
american homes 4 rent,這家的總合夥人
美國租屋4租賃公司,有限合夥
 
2024年8月2日
 
此證書附隨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報告,並且除非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所要求的範圍,否則將不被視為由運營合作夥伴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8條修訂案的目的而提交。
 
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要求,已向運營合夥企業提供了此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並將保存並在要求時提供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