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德克萨斯-新墨西哥电力公司
577北花园岭大道
Lewisville,德克萨斯75067
展览32.3
根据18 U.S.C. § 1350的规定获得的认证,根据第906条采用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2002年
关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季度报告,德克萨斯-新墨西哥电力公司(“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报告》,公司各签署官员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根据18 U.S.C. § 1350进行认证:
(1)报告完全符合修改后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款的要求;并
(2)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 | | | | | | | | | |
日期: | 2024年8月2日 | 由: | /s/ Joseph D. Tarry |
| | | Joseph D. Tarry |
| | | 首席执行官 |
| | | 德克萨斯-新墨西哥电力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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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 | /s/伊丽莎白·A·伊丹 |
| | | 伊丽莎白·A·伊丹 |
| | | 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
| | | 德克萨斯-新墨西哥电力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