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5 hgty_06302024xexh321.htm EX-32.1 Document

附件32.1
首席執行官的認證
根據
18 U.S.C. SECTION 1350
根據採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根據《18 U.S.C.1350條款》,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我,McKeel O Hagerty,豪利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首席執行官,特此證明,據我所知:

1. 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季度報告表格10-Q(「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節的要求;並

2.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截至報告期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日期:2024年8月6日
通過:/s/ McKeel O Hagerty
McKeel O Hagerty
首席執行官
簽名:/s/ Ian L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