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6 hgty_06302024xexh322.htm EX-32.2 Document

附件32.2
信安金融財務負責人證明書
根據18 U.S.C. 1350條款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節的採納所採取的措施

根據《美國18 U.S.C. 1350》,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節的規定,本人帕特里克·麥克利蒙特(Patrick McClymont),致富金融(臨時代碼)總財務官,代表Hagerty, Inc.(以下簡稱「本公司」),在我所知情況下,特此證明:

1. 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季度報告表格10-Q(「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節的要求;並

2.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截至報告期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日期:2024年8月6日
通過:Patrick McClymont
Patrick McClymont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官
(財務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