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做法,18 U.S.C.第1350节说明:
根据采用的方法,
和美国法典18节1350明确的条款
就vishay精密集团公司2024年6月29日结束的财政季度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并于本日期提交的第10-Q表格("报告"),本人威廉m.克兰西,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员特此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规定的第906条及其采纳的18 U.S.C.第1350条作证:
(1)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且
(2)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基本准确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 |
/s/ William m. Clancy |
William M. Clancy |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 |
2024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