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根据18 U.S.C.第1350条款的认证
根据18 U.S.C. § 1350条规定,本人特此证明:
(1) Clearfield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季度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条或第15(d)条的要求;并
(2)随附的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如实地呈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2024年8月6日 |
/s/ Cheryl Berane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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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eryl Beranek,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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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s/ Ian Lee |
2024年8月6日 |
/s/ 丹尼尔·赫尔佐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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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丹尼尔·赫尔佐格,首席财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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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财务和会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