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附件32.1
证明
18 U.S.C. SECTION 1350
根据采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Energizer Holdings, Inc.(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相关的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我,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Mark S. LaVigne,根据18 U.S.C. § 1350并依照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采纳,郑重声明,据我最好的知识:
(1)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且
(2)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日期: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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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Mark S. LaVigne |
Mark S. LaVigne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