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a3q24exhibit322.htm EX-32.2 Document

附件32.2

證明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採納的18 U.S.C. 第1350節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我,David P. Johnson,Atkore Inc.的致富金融(臨時代碼)官,證明(i) 截至2024年6月28日的季度報告10-Q,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案的第13(a)或15(d)的要求,以及(ii) 該季度報告10-Q中包含的信息,以所有重要方面公平地呈現了Atkore Inc.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

已註明日期:2024 年 8 月 6 日/s/ 大衛 ·P· 約翰遜
大衛·約翰遜
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首席財務官和首席會計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