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展覽32.1
首席執行長認證書
根據美國法典第18章第1350條規定。
根據2002年沙賓法案的906條和18 USC第1350條,本公司的總執行長簽署此證明書,證明:
(一)公司於2024年6月30日止的季度向證券及交易所委員會提交的10-Q表格報告(「季度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正版證券交易法的第13(a)或15(d)條的要求。
(ii)季度報告中所載財務狀況和業務營運結果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正呈現了公司的實際情況。
| | | | | |
二零二四年八月六日 | /s/ 約翰·沃克·馬丁 |
| 约翰·沃克·马丁 |
| 行政總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