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 31.2
根据 13a-14(a)/15d-14(a) 规则的认证
本人,Michael b. Croswell Jr,特此证明:
1. | 我已经审阅了锡安石油与天然气公司的10-Q季度报告; |
2.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包含任何虚假的重要事实陈述或者在有关情况下 省略的重要事实陈述,以使得在所述期间,所作的陈述不违反相关规定。 |
3. | 根据我的了解,该报告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都相当客观地展示了报告期内,注册人的财务状况、运营结果和现金流。 |
4. | 注册机构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中所定义的)以及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如《交易法》规则13a-15(f)和15d-15(f)中所定义的),并对注册机构有: |
a。 | 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得到设计,以确保相关申报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员在本报告编制期间向我们传递; |
我们将附件1“比较的特征”与附件A上显示在最终数据文件上的对应信息上的更新后的数据文件进行比较,发现该信息一致。 | 设计这样的内部财务控制,并由我们监督设计这样的内部财务控制,以便为外部用途按照普遍公认的会计原则提供关于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可靠保证; |
c. | 评估了申报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这样的评估,就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在报告期末得出了我们的结论; |
d. |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控制在最近一个财务季度内(如果是年度报告,则为注册人的第四个财务季度)发生重大变化,这些变化已经或可能对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控制产生重大影响; |
5. | 我们和豪利公司其他认证官员根据我们最近对内部财务控制的评估,向豪利公司的审计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员)披露了: |
a。 | 所有重大缺陷和内部控制设计或操作中的实质性缺陷,可能会对发行人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
我们将附件1“比较的特征”与附件A上显示在最终数据文件上的对应信息上的更新后的数据文件进行比较,发现该信息一致。 | 涉及到管理层或其他在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控制中拥有重要职责的员工的任何欺诈,无论是否重要。 |
日期:2024年8月6日
/s/迈克尔B.克罗斯韦尔JR。 | |
Michael b. Croswell Jr,致富金融(临时代码)首席财务官 | |
(信安金融及会计主管) |